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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局工作權益促進會統計,市府沒給近5年的超勤加班費給基層消防員,要求全數返還,新北市消防局已編列3億元,先針對2023年超勤加班費發放,民代認為,已看見市府誠意,但要求清楚說明發放方式,不要讓基層充滿疑惑。消防局表示,會按月結算,須由消防員主動申請,確認名單時數後彙整簽辦。
今年9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與部分消防員到市府抗議,要求返還積欠的超勤加班費,消防局明年編列3億元預算,將讓消防員申請2023年加班費,但有基層消防員反映,市府沒有說明發放方式,讓許多消防員心中有許多問號。
市議員陳世軒認為,這攸關消防員的權益,市府應該主動公布,是逐月發放加班費,還是要到達一定期限才會集中發放?而且加班費是否需要消防員主動申請證明超勤累積補休,是因為各種因素,導致2年內無法休完,所以申請換取超勤加班費;亦或是消防局人事處主動幫消防員核算,希望消防局明確說明。
消防局說明,針對「2023年未休畢超勤補休時數結算計發加班費發放原則」,將依加班時數事實發生月份,於屆滿2年補休期限後,按月結算計發加班費。發放流程部分,則由同仁主動向所屬分隊申請,並確認名單及相關時數後送大隊部彙整,由大隊部統一簽辦,經機關首長同意後核發。
另,2019年至2022年間的超勤加班費,過去因為法令,許多消防員加班所累積的補休假,只要2年期限一到,就會自動失效,消防員形同「做白工」,全國縣市的消防員紛紛走上行政救濟之路。其中台北、高雄,案件都在最高行政法院上訴中。
陳世軒指出,目前新北市有200多位消防員正在向保訓會申訴,未來不排除啟動行政訴訟。呼籲消防局,若未來行政訴訟判決結果出爐後,希望可以依照相關法源依據,將這4年的超勤加班費,統一還給消防員。消防局回應,未來可能進行行政訴訟部分,將尊重司法判決,依審判結果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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