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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偵辦京華城案,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日前2度以證人身分被檢方約談。她今天再次於臉書發文,公布這10年間她與柯文哲的收入總額,並強調這是每年報稅留下憑據所抄錄下來。
陳佩琪公布與柯文哲收入總額時間點從104年至112年。
北檢偵辦京華城案,自今年8月底起陸續發動數波搜索約談,已聲押柯文哲、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、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、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、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人獲准。目前共20多人列為被告,陳佩琪日前2度以證人身分被約談。
陳佩琪昨天才透過臉書為柯文哲抱屈,說最近她整理柯文哲的桌子,發現一張幕僚給柯文哲的單子,上面記錄柯文哲當台北市長8年,市長特支費約新台幣700萬到800萬元,全部都給員工當績效獎金用。
陳佩琪表示,把柯文哲說成一個見錢眼開、收受賄賂的貪污犯,什麼錢都要拿,根本是在羞辱毀滅,「我不服,我抗議」;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來時永不散。
陳佩琪今天再次透過臉書發文,轉發今年9月12日她舉行記者會所講的內容,陳佩琪表示,當天她是說明民國108年到112年這5年,她所有可運用的現金,也是她這5年間存款的來源。
陳佩琪說,附上這10年來他們夫妻的收入總額,是每年報稅留下的憑據所抄錄下來,當天記者會時尚未收集完全,今天一併公布。
根據陳佩琪公布的收入總額分別為「104年735.2963、105年751.5865、106年629.0905、107年772.3163、108年697.9943、109年655.5667、110年703.6252、111年909.7749、112年542.3236」,她特別標註單位為萬元。
陳佩琪解釋,7日當天的約談約在中午12時結束,「檢察官問我有沒想要再說的,我說有,我有話要說,他還問我要列入筆錄嗎?我說想,我要列入,他也答應了,說要幫我寫入,於是有了昨天臉書上前半段我寫的那些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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