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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光電弊案,無故未到聲押庭,台南地檢署本月4日發布通緝,今下午函文刑事局協請刊登要案查緝專刊,刑事局晚間近8時刊登,將照片及相關資料上傳網站。
專刊資料指出,南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通緝陳啓昱,陳的特徵為寬臉、略胖、戴眼鏡,查尋緝原因是涉證交法等案有逃亡之虞,可能出入藏匿處所在南部地區,如查獲立即聯繫刑事局。
依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,專刊分為兩類,「緊急查緝專刊」是重大刑案,犯罪嫌疑人所犯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涉嫌重大,尚未通緝,然有緊急追查緝尋必要;「要案查緝專刊」是犯罪行為對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影響重大,並經通緝,有告知公眾必要。
各警察機關函文犯嫌照片及相關資料,刑事局審核後刊登要案(緊急)查緝專刊,上傳刑事局網站「通緝專區」的「重要緊急查緝專案」,並函文各警察機關加強查緝。
官警說,並非所有通緝犯均刊登專刊,通常是針對殺人、槍擊、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,認為犯嫌有危險性,且需民眾提供線索;台南市雙警遭外役監逃犯林信吾刺殺殉職後,矯正署也將外役監逃犯函文刑事局協請刊登專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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