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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案屋頂設太陽光電近日將預告 估年產5萬戶住家用電

本文共782字

聯合報 記者張曼蘋/台北即時報導

為增加國內再生能源供應來源,內政部邀集部會、環保團體、光電、建築師等公、協會及地方政府共開8次研商會議,並將於近日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。國土署評估,政策推動後整體發電效益,年電能產值約17萬千瓦,相當1年5萬戶住家用電。

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署報告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草案。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,2050淨零碳排是國家重大政策,內政部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第12條之1規範,針對新建、增建及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,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擴充國內再生能源供應。

國土署說明,依據建築執照核發統計,國內每年約發出2萬件使用執照,其中80%新建物屋頂面積小於300平方公尺,多屬小型建物或透天厝;而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建物雖僅占發照量6%,實際上卻是占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比例達60%。

國土署表示,考量政策推動後的整體發電效益,初期將以屋頂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先行推動,凡是增建、改建達此規模的既有屋頂與新建物都需設置,估計年電能產值約17萬千瓦,「相當1年5萬戶住家用電」,後續也會視政策執行情況適時檢討,未達1000平方公尺者,民眾可自行考量設置。

內政部表示,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共11條,為使本政策能夠穩健上路,邀集相關部會、環保團體、光電、建築師等公(協)會及地方政府共召開8次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具體措施研商會議;此外今年9月也拜會經濟部,就其管轄工業區、產業園區內的廠房屋頂太陽光電設置情形,交流意見,經濟部對於該屋頂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政策,表示會全力配合。

現場媒體追問新建物設置光電板成本問題,國土署主秘朱慶倫表示,雖然光電設備是需要成本,但同時也是一個能源跟資源,一般農地等設置光電板,根據發電產生的資源大概7年至10年就可以回本,但非完全沒有所得,設置成本是可以回饋的。

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署報告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草案,稍早開記者...
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署報告「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」草案,稍早開記者會說明。圖/內政部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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