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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周二投票,以3比2的票數通過禁止非競業協議,打擊那些會限制員工辭職後跳槽到新雇主處工作的合約,以避免壓抑工資,同時也保護創新。但此舉立即引發法律界反彈。
競業禁止協議已在各行各業普遍存在。根據FTC,這一類合約限制大約3,000萬名勞工,不得在離職後一段時間或在特定區域,為原雇主的競爭對手效力或創辦有競爭性的企業。
FTC主席Lina Khan說,「競業禁止條款使工資維持在低點,壓制新的創意,並剝奪美國經濟活力,一旦競業禁止條款被禁,每年將有8,500多家新創事業誕生」。她指競業禁止構成「不公平的競爭方法」。
但產業團體對此大表不滿,指禁令過於激烈,會增加成本,同時危及商業機密。美國商會表示將提告,理由是監管機構未獲憲法和法律授權可以頒布新規。
聯邦貿易委員會拒絕評論美國商會的舉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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