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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美材今召開董事會 何昭陽及兩名獨董批召集程序違法

誠美材董事長何昭陽。記者劉芳妙/攝影
誠美材董事長何昭陽。記者劉芳妙/攝影

本文共907字

經濟日報 記者楊伶雯/台北即時報導

誠美材日前召開董事會通過董事提名名單,但董事長何昭陽認為不合程序,24日正式行文並親自將董事提名名單送交證交所;誠美材25日將召開董事會,報告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,何昭陽及兩名獨董發出聯合聲明,強調召集程序違法、召集實體無理由、視開董事會為兒戲。

誠美材在4月23日召開董事會,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,且已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,董事候選人包括連巍鐘、宋妍儀、黃江煌、晟霖投資法人代表甘錦地、甘霖國際物流法人代表林暉育、亞伯拉罕投資法人代表林志蓁,獨立董事則是林億彰、何珩禎、陳奕良。

但董事長何昭陽認為,名單的通過不合程序,將追究相關人等對公司背信、偽造文書等相關法律責任;同時在昨日將董事提名名單親自送交證交所,且懇請金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、投資人保護中心、股務代理機構,能正視此違法情事,維護廣大股東權益及集中交易市場秩序。

何昭陽表示,4月23日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,依照公司法第 192 條之1規定,提出董事(含獨立董事)候選人名單,經董事會確認,依法由董事長裁示該份董事候選人名單送股東常會投票。此董事候選人名單已經合法程序應列入股東會議程。

有關董事提名名單一事,誠美材昨日也發出七點聲明回應澄清,且在今日再召開董事會,將針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提出報告;何昭陽接到開會通知,但他獲得獨立董事劉韋廷、張祖恩支持,發出聯合聲明,痛批今日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、召集實體無理由,視開董事會為兒戲。

聲明表示,誠美材4名董事共同召集的董事會之召集程序,應屬違法,4名董事所召集的4月25日董事會不符合公司法第203條規定,董事會召集程序違法,自始無效;且所列提案內容,均經4名董事在4月23日董事會中提出,並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,認為4名董事主張反覆,毫無理由。

聲明強調,4月23日已召開董事會,並經全體董事出席,完成開會程序;4名董事竟謊稱董事長不為召開,並於4月23日董事會甫結束後,又將於4月25日召開董事會,討論已經公告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董事提名名單,顯將公司治理當作兒戲,製造公司動盪,無視廣大股東權益,玩法弄權,應嚴重譴責。

聲明指出,為維護公司權益,特別發出聲明,期盼公司能回歸正軌,專注本業,以維護股東利益。

誠美材董事會開會通知,但不被何昭陽接受。圖/何昭陽提供
誠美材董事會開會通知,但不被何昭陽接受。圖/何昭陽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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