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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今日以增資不力,對新光金(2888)及新光人壽董事長進行懲處,記者晚間致電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,他提出兩點,認為主管機關對他不公,並強調會努力在6月底讓新光人壽RBC(資本適足率)達200%。
魏寶生說,他自己從監理機關出身,深刻了解懲處措施是主管機關的裁量權,他也予以尊重,但他認為,懲處也應該有一定的公平性,他提出二點:
一、在主管機關今年發函給新光金及新光人壽時,新光人壽還在進行陳述意見的表達時,主管機關就向媒體透露,會對新光金及新壽進行裁罰,這點讓他有未審先判的感慨。
二、他在新光人壽的任內,使命必達,先完成超額130億元的次順位公司債的認購,接著今年還將進行80億元的次債認購,他認為自己身為新光人壽董事長,已克盡職責,並且過去公開承諾之事,也一一達成,有些都還在進行當中,主管機關不應把責任全部加在壽險子公司的身上。
魏寶生表示,站在子公司的立場,他向來都是全力以赴,去年上任以來也達成多項不可能任務,在這位子上的表現可說有目共睹,他認為主管機關有權就有責,在裁罰的同時,也應該注重公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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