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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光金旗下元富證券因未基於真實錯誤原因申報錯帳、公司網路未依用途將測試及正式環境分開等4大缺失,遭金管會開罰新台幣90萬元。
金管會證期局今天公告,證交所2023年9月7日至8日查核元富證,發現元富證未基於真實錯誤原因申報錯帳、公司網路未依用途將測試環境及正式環境分開、委外廠商以未具多因子認證機制的遠端連線登入系統、未確實控管委外廠商使用外部網路遠端連線作業,顯示元富證未落實執行內控制度,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規定。
官員說明,元富證一開始發生錯帳時,先以一理由申報錯帳,但經證交所依程序啟動查核,發現該理由並非實際錯帳原因,加上查核到其餘疏失,綜合審酌後,決議開罰元富證90萬元罰鍰。
新光金另一子公司新壽2023年6月底起落入資本不足,但因未按當年所報財務業務改善計畫完成增資,且今年再提改善計畫也不足以讓RBC(資本適足率)回到法定標準,金管會銀行局及保險局23日開罰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及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減薪1年,並對新光金處糾正、新壽則遭限制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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