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迎接2050淨零排放,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指出,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組織(SBTi)規劃企業未來可用碳權抵換「範疇三」的碳排量,代表碳權黑暗期已過,未來自願性碳權市場需求將顯著成長。
在碳排與碳盤查裡,會依碳排的不同類別或來源分類成3個範疇。範疇一(Scope 1)是直接排放,指企業或組織直接產生的碳排。範疇二(Scope 2)是間接排放,指企業或組織從外部購買的能源所產生的排放。範疇三(Scope 3)是其他間接排放,指企業或組織活動所帶來的其他間接排放,包括供應鏈、產品使用、廢棄物處理等。
田建中今天出席「淨零轉型企業升級關鍵戰」論壇,專題演講台灣淨零未來與碳交易。
田建中演講提到,SBTi日前宣布允許企業使用自願性碳權抵減範疇三,等同擴大範疇三的排碳標準,而SBTi預計在今年7月發布具體使用碳權的細部規範。
田建中認為,這代表碳權已經走過最黑暗的時期,碳權不再是負面名詞,而是迎來碳權市場的重要轉捩點,未來碳權需求將顯著成長。
田建中說明,SBTi由服務業為主的歐美地區提出,是公認最嚴格的氣候倡議,大多數加入的企業也是服務業,但服務業減排相對容易;田建中舉例,服務業最大的成本是人,只要調高冷氣溫度、換節能燈泡、購買綠電憑證等,就可以減少排碳量。
不過以製造業來看,田建中認為SBTi的標準有問題,許多製造產業不加入SBTi,並非企業不努力、不支持節能減碳,而是不想承諾做不到的事情。
至於台灣企業面臨的問題,田建中直言,國際趨勢就是要求企業揭露更多資訊,只要陽光照到就沒有死角,以國際永續揭露準則第S2號(IFRS S2)為例,將氣候相關的目標、方法、績效、總排放量、第三方認證及碳權類型等進行揭露。
田建中也補充,去年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就規劃,將在今年5月起,勞動基金將不再投資未編製永續報告書的上市櫃公司。
田建中呼籲,台灣企業應將碳權視為一種商品,並放入自身淨零藍圖和投資組合中,而碳權中的自然碳匯又有藍碳、綠碳、黃碳等各種案件,企業應了解後再決定投資何種標的。
至於碳交所第2批國際碳權上架時程,田建中受訪時表示,碳交所一直積極尋找碳權貨源,並依照行政機關環境部的程序進行中,仍希望在今年第2季前可上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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