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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

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網紅宣傳金融商品應納規範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本文共1411字

經濟日報 社論

網紅是網路經濟崛起後,在平台上積極活動的新型態工作者。他們在社群媒體的各領域發光發熱,動輒吸引數十萬,甚至百萬的追隨粉絲。他們的影響力無遠弗屆,平時一舉一動連傳統媒體都會加以報導。網紅愈顯重要的經濟與政治價值更是現代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;平時忙著「帶貨」買賣賺取佣金,或是「帶風向」引導輿論方向,選舉期間更成為政治人物爭相附和的對象。

最近網紅擴大涉足金融領域特別引發社會關注。在4月1日愚人節,某網紅在臉書上傳「自製假新聞」,聲稱華倫巴菲特買回台積電(2330)股票,結果被部分媒體引用,而造成投資人誤會。網紅這回玩笑開大了,導致金管會要求證交所查核,並警告任何人在市場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,將依證交法規定送檢調查辦。金管會的警示嚇得網紅立即發文表達誠摯歉意。

除了愚人節戲謔外,ETF「00940」發行也曾引發網紅參與不當促銷爭議。據報導,網紅配合投信公司提供資料,端出「與股神同行」、月配高股息等誘人宣傳,造成市場搶購,竟創下史上最高募資紀錄。對於網紅擅自鼓吹投資標的,破壞「個人理財從來就應該慎重行事」的鐵律,金管會表示要強化投信與網紅廣告的自律規範,並要關注國際證監會組織(IOSCO)相關報告,繼續精進監理作為。

其實,網紅涉足股市並非新近現象。早在前年就曾發生無證照網紅教人買股票,後來更傳出集團疑似掌握「高富帥」網紅代操投資,遭金管會移送檢調。不過,網紅、名人也可能被冒用身分詐欺「投資小白」而成為受害者。去年金管會接獲民眾陳情投資詐騙案高達780件,其中包括利用網紅名義誘導投資。

面對網路投資詐欺手段推陳出新,政府去年通過「投信投顧法」修正案;禁止未經特許投信投顧業者在網路平台的不法行為。至於杜絕不當投資廣告,遏阻網路詐欺於源頭的成效如何,則仍有待評估。據統計,去年4月至年底,網路平台的不法投資廣告近2萬件。顯然,網紅若誤導投資,加上詐欺廣告下架之前的「空窗期」,投資人仍面臨危機潛伏的投資環境。

網紅動見觀瞻的言論雖需被正視,但其受「言論自由」保護的底線則與大眾無異。試想網紅投資觀點若引發特定群體「共鳴」,產生自發性投資造成股價波動,金管會雖無法可管,卻可能震撼社會。三年前網紅參與「遊戲驛站軋空」及「迷因股」泡沫化事件就是例子;美國證管會最後也僅能以市場機制的合理性帶過。為避免類似情事造成社會誤解,金管會有必要宣導網紅在金融領域的行為準則。

網紅若將網路世界「語不驚人死不休」的自我標榜帶入金融領域,稍有不慎便可能觸法。金管會應積極輔導網紅的金融法規常識;至少要讓他們瞭解,接受任何形式代價促銷金融商品,都應守法並避免誤導他人。金管會也應協助網紅,劃定金融領域的「言論自由」尺度,以釐清扭曲與公允訊息表達的差別。

至於教育社會大眾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,是避免受到網紅可能偏頗言論影響的釜底抽薪之計。一年半前金融研訓院公布「台灣金融生活調查」顯示,台灣竟有近四成年輕人是「接近金融文盲」程度;在網路世界成長的年輕人,若無正確的金融知識,自然易受扭曲投資訊息影響。金管會推動全民金融教育顯然還有改進之處,充實年輕人理財知識應是當務之急。

網紅涉足金融領域已不可避免,金管會僅對違規者口頭嚇阻或是宣導,恐無法匡正市場亂象。網紅言論影響他人財產權益,若是讓自己獲得「流量」或財物利益,不僅不道德更可能違法。建議金管會與各同業公會應重視網紅的影響力,積極與網紅社群良性互動,設法讓網紅成為金融市場發展的推手而非破壞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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