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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調升房屋土地租金標準 貼近市場防低報所得

本文共376字

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/台北報導

睽違三年,財政部全面調升房屋土地租金標準,具有兩大意義,首先,希望讓標準更趨近實際市場,其次要防止房東低報租金所得。

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,今年3月房租指數105.57,再創高,年增2.24%是一年來最高,且統計過去八個月來的房租指數年增率,都在2%以上,顯示租屋市場漲勢明顯。

由於租金居高不下,財政部評估「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」,全面調高22縣市標準,且調幅二至七個百分點,不算太低,希望能夠更貼近市場行情。依規定,當房東出租房屋的租金明顯低於一般租金行情時,國稅局可參考租金標準來調整,並設算租賃收入。也就是,若是供住家使用,就是將房屋評定現值乘以財政部公告的比率,當作全年租金;至於非住家使用,則依實地調查租金狀況編訂的標準,並考量特定情形核定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這項租金標準是為防止房東低報租金所設,稽徵機關用來設算租賃收入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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