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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歲以上退休者有福 重返職場最高可領6萬獎勵金

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,勞動部今天宣布新就業獎勵措施。圖/台中市勞工局提供
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,勞動部今天宣布新就業獎勵措施。圖/台中市勞工局提供

本文共693字

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

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,勞動部今天宣布新就業獎勵措施,只要45歲以上依法退休或55歲以上離開職場者,連續受僱滿90天就可領就業獎勵3萬元,最多發2次,每人最高可領新台幣6萬元獎勵金。

根據主計總處去年12月統計,台灣55至59歲的勞參率為61.78%,較同期50歲至54歲勞參率77.68%下降15.9個百分點,且與國際相比,台灣民國111年55歲至59歲勞參率為59.6%,都低於美國73.1%、日本78%、韓國76.4%等主要國家,顯示台灣55歲以上人口的勞動參與仍有精進空間。

為了鼓勵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發新聞稿宣布,將針對壯世代推出全新就業獎勵措施,只要是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或年滿55歲以上,只要離開職場3個月並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,只要連續受僱滿90天就可領就業獎勵3萬元,最多發給2次,且包含部分工時工作者也提供每次1萬5000元獎勵。

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整理的問答,所謂「依法退休」是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、公務人員退休金、教職員退休金、勞工退休金、勞工保險老年給付、軍人退休俸(退伍金)或公營事業退休金。

發展署表示,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將回溯至2月1日生效,目前已訂定「55Plus壯世代就業促進措施」,推動13項措施協助壯世代重返職場貢獻長才,預計每年協助至少6萬名壯世代勞工就業。

另外,為鼓勵雇主幫助壯世代勞工協助適應職場環境,發展署表示,如果雇主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機制、彈性調整工作時間、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、心理諮詢與關懷等各項友善措施,將依僱用人數每月補助職場支持輔導費3000元,最長12個月,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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