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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沒開卡沒消費 將不收年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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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卡機構修訂自律規範 必須定期關懷客戶持卡意願 做為換發依據

信用卡示意圖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信用卡示意圖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本文共764字

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/台北報導

去年銀行掀起的換卡、清呆卡風潮,引發卡友擔憂自身權益受損。金管會3月下旬已備查銀行公會的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,未來包含未來換發新卡的年費收取,應該要就「持卡人是否開卡」為依據,原則上朝向沒開卡、沒消費的換卡,不宜收取年費方向前進。

新修訂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
新修訂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

發卡機構發行聯名卡時候,有時會遇到合作契約到期,要換發新卡給既有卡友,但產生「持卡人沒有開卡,發卡機構能否對持卡人收取年費」的疑慮。

新修訂信用卡自律規範提出,第一,發卡機構宜定期關懷客戶持卡意願,做為到期換卡參考依據,第二,因為聯名卡、認同卡或是店內卡合作契約終止,發卡機構與持卡人依照原契約規定換發新卡時候,須參考持卡人是否開卡,才能做為年費收取的依據,大方向原則朝「沒開卡、沒消費」的換卡,不宜收取年費方向前進。

另外,去年掀起的金融機構基於風險管理,開始主動清呆卡風潮,新修正信用卡自律公約條文也新增,假設持卡人在核卡後一定期間以上沒有開卡或刷卡交易,發卡機構想主動停止持卡人使用該信用卡的時候,第一,應該要在停卡前60天,書面或事先通知持卡人;第二,假設信用卡中尚有未使用或是未到期的紅利點數、里程數、回饋金等等權益,應該選擇併入同一發卡行的其他流通卡、持卡人可以使用到效期截止、取得持卡人同意不使用優惠三方向前進。

其次,這次自律公約也強化防範詐騙。金融業者指出,此次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,就防範詐騙新增多項自律公約,包括新增加綁定信用卡身分證驗證規範,以及防範詐欺盜刷強化身分驗證,與強化持卡人刷卡時後取得即時交易通知明細。

為確認本人行動裝置綁定信用卡,應透過國際卡組織的網路3D安全認證機制確認等,同時發卡機構應該在發送的OTP簡訊上,明載這是綁定信用卡驗證註記,假設Apple Pay的Apple公司有提供申請人的手機號碼,發卡機構應該要確認是否與申請人留存的手機號碼一致,才可以完成綁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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