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開 App

  • 會員中心
  • 訂閱管理
  • 常見問題
  • 登出
bell icon
notice-title img

當 AI 造假成本趨近於零、AI 犯罪如影隨形,法律發展能否趕上科技?

【 AI 社會新挑戰】專題報導,解析 AI 時代的機會與威脅!



不再顯示
notice-title img

當 AI 造假成本趨近於零、AI 犯罪如影隨形,法律發展能否趕上科技?

【 AI 社會新挑戰】專題報導,解析 AI 時代的機會與威脅!



不再顯示

眷屬喪葬補助 扣繳有眉角

本文共335字

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/台北報導
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當員工眷屬死亡,公司發給員工的眷屬喪葬補助費,依據給付單位不同而適用不同扣繳規定。

高雄國稅局指出,軍公教、公私事業員工在工作上取得各項補助,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都屬薪資收入,因此若由工作單位發給員工眷屬喪葬補助費時,應依規定扣繳及申報扣免繳憑單。

不過若由職福會依《職工福利金條例》規定提撥的福利金項下,支付員工眷屬喪葬補助費屬其他所得,給付時免予扣繳,並應在次年元月底前列單申報。

國稅局舉例,A公司員工甲君的太太2023年中死亡,公司補助10萬元,應併入甲君當年薪資所得,辦理扣繳憑單申報;公司職福會支付喪葬補助費5萬元,則屬其他所得,免予扣繳,仍應申報。

若是員工本人死亡,公司給付死亡員工的喪葬費用,則併入死亡員工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,免課所得稅。
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
延伸閱讀

上一篇
明年報稅逾200萬戶可望省稅!基本生活費增至21萬元
下一篇
銷售住宿券 留意開發票時點

相關

熱門

看更多

看更多

留言

完成

成功收藏,前往會員中心查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