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 App
  • 會員中心
  • 訂閱管理
  • 常見問題
  • 登出

5月報稅季 扶養成年子女三情況可列報

提要

1.在校就學 2.身心障礙 3.無謀生能力 待業中、無薪假或補習中均不符合條件

5月進入報稅季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5月進入報稅季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

本文共654字

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/台北報導

5月報稅季將至,列為扶養親屬免稅額是常見的節稅方式,不過成年子女能不能列報為受扶養親屬?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必須符合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三種其中之一,才能列報扶養。

高雄國稅局表示,最常見的誤解是對於受扶養親屬「無謀生能力」的認定,民眾常把待業中、無薪假或補習中,誤解為無謀生能力,事實上則不然。

成年子女列扶養規定
成年子女列扶養規定

國稅局指出,這樣的判定方式並不準確,依據相關規定,所謂無謀生能力,應符合三種條件其中之一。

第一種條件,是因身體、精神、智能障礙、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,具醫院證明,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;第二種條件是符合衛生福利部依《所得稅法》相關規範,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,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;第三種條件則是受監護宣告,尚未撤銷。

國稅局表示,5月綜所稅申報即將到來,這也是民法成年年齡調整後首次報稅,民眾記得留意家中子女身分是否應自行申報綜所稅,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,以免錯誤認列而遭主管機關處罰。

國稅局建議,納稅人可以用兩步驟來快速確認家中子女的納稅義務,以免錯誤列報。

國稅局表示,若納稅人要判斷家中子女是否應列報為受扶養親屬,或應自行申報綜所稅,第一步驟先判斷去年年齡,第二步驟則是判斷是否符合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。

若子女去年未成年,則無須判斷是否符合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,就能由納稅人列報扶養;若子女正好在去年成年,則可以選擇由子女自行申報,或由納稅人列報扶養;若子女在去年以前就成年,則須進一步判斷是否符合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。
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
延伸閱讀

上一篇
房屋稅將開徵!悠遊付祭最高回饋900元 加碼抽「稅單幫你付」
下一篇
墊繳遺產稅未求償 視同贈與

相關

熱門

看更多

看更多

留言

完成

成功收藏,前往會員中心查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