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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色行動力論壇/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蔡佳晋 光電助農 帶動地方創生

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、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。 記者陳正興/攝影
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、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。 記者陳正興/攝影

本文共688字

經濟日報 記者李泠秭/台北報導

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、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昨(2)日表示,光電可以助農、 興農、養農而非滅農,將休耕土地建造太陽能電站方能達成「光電助農」,若無法滿足再生能源用電量,將導致產業外移。

蔡佳晋昨日以「低碳經濟實現普惠綠能」為題,發表演講,他表示,在國際淨零減碳趨勢與浪潮之下,國際品牌大廠宣示2050年使用100%再生能源,台灣企業也參與RE100,2050年前階段性達成100%再生能源的目標,再生能源用電量若無法滿足,將導致產業外移。

他觀察目前台灣光電業五大現況,一、土地取得困難,收地有愈來愈慢的趨勢;二、日本尚有小四甲(4公頃以下)轉用許可,而台灣廢除小兩甲;三、土地完整取得到政府許可時程過長,是日本三倍的時間;四、日本支持農地種電,且環境評估前提已開發近84GW(百萬瓩);五、台灣若無法滿足半導體產業綠電需求,恐影響經濟成長。

他指出,台灣屋頂型發展已行之多年且趨近飽和,得透過增加地面型案場以達成目標,要探討農地與光電能否妥善結合。

蔡佳晋認為,目前有農地利用率不足、農業勞動人口老化、不利耕作區未依地力狀況劃分等議題。建議將休耕土地建造太陽能電站「光電助農」,光電可以興農,再生能源投入地方創生。

他舉日本成功案例,日本再生能源發展以太陽光電為主,在農地種電模式可分為「轉用型」與「營農型」發電,「轉用型」發電模式為完全用於太陽光電,農地持有者將農地做其他使用,「營農型」強調光電設施下須維持農業生產。蔡佳晋建議參考日本,國發會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區域先行,以低碳經濟帶動農村經濟進而帶動農業發展,讓利益直接回饋在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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