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共1361字 國稅局 高雄 房地合一 發燒話題 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 00:00 2024/04/19 11:22:04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 鄭先生(化名)看中高雄仁武一個新建案,先買下一戶小的預售屋,快交屋時,又簽約買下另一戶大的,等交屋後,賣掉小的那戶。鄭先生以「先購後售」申請全額重購退稅,土地增值稅過關,不過,房地合一稅卻沒過,被核定應稅141萬多元。 鄭先生賣掉的小的那間,交屋到賣掉僅三個多月,國稅局以用水、用電度數低,認定沒有居住事實,「不是自住房地」。 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,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: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、深度內容、產業資料庫、早安經濟日報、台股明星賽、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、追蹤關鍵字.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