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共365字
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,長榮(2603)去年6月處分有價證券時,延遲輸入股市觀測站,今年元月取得資產時,又違反內控相關規定,因此併案處以違約金新臺幣20萬元。
根據證交所揭露資訊,長榮於2023年6月19日董事會處分有價證券,經查符合證交所「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」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,但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。
此外,長榮公司及子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取得資產交易,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暨對子公司的監督與管理核有未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第5條及第38條規定辦理情事。
證交所指出,依據「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」及「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」規定,對長榮併處以違約金20萬元,並函知公司往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,並將持續追蹤改善辦理情形。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