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共1631字 房地合一 綜所稅 國稅局 發燒話題 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', ' 00:00 2024/02/16 11:20:55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 孫先生(化名)獨資開了一家商號,買地蓋房,110年7月賣了房地,111年5月計入營利所得申報個人綜所稅。北區國稅局說他報錯了,退了綜所稅,補課他房地合一稅42萬,罰款8萬。 孫先生後悔做了兩件事:提列折舊和配合買方拉高房價壓低地價。 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,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: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、深度內容、產業資料庫、早安經濟日報、台股明星賽、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、追蹤關鍵字.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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