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開 App

  • 會員中心
  • 訂閱管理
  • 常見問題
  • 登出

稅稅唸學堂/舊制售屋大加稅 這些縣市賣逾3000萬 就要「實價」設算所得

以前年度實價設算只設三級,台北、新北和其他地區,112年度新增一級「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」,四都加上新竹縣市。 記者許正宏/攝影
以前年度實價設算只設三級,台北、新北和其他地區,112年度新增一級「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」,四都加上新竹縣市。 記者許正宏/攝影

本文共1977字

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

「個人賣不動產,適用舊制的,希望課稅趨近實際所得。」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,剛公布的「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」做了重大修正,擴大實價設算的範圍。

111年度,台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超過7,000萬元,才需要實價設算,沒超過,採現值設算。112年度,門檻降低了,降到「逾6,000萬元」就要實價設算。
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
本週免費看VIP文章,剩
或者
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:

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


彭博等8大外媒、深度內容、產業資料庫、早安經濟日報、無廣告環境

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

免費加入

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、追蹤關鍵字.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

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

延伸閱讀

上一篇
最重要的稅法課6/楊爺爺信託土地 受益人是孫子們 十年後他過世 國稅局要課遺產稅⋯⋯
下一篇
稅稅唸學堂/與建商合建分屋 國稅局通知繳房地合一稅 他大驚:本稅只有24萬?

相關

熱門

看更多

看更多

留言

完成

成功收藏,前往會員中心查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