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 App
  • 會員中心
  • 訂閱管理
  • 常見問題
  • 登出

稅稅唸學堂/她賣婆婆贈房 找理由避繳千萬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全破解

賣房若要申請「籌醫療費」的非自願性因素降稅,不是有重大疾病事實就可以過關,國稅局會嚴格其相關和必要性。圖為示意圖。 記者林澔一/攝影。 記者林澔一/攝影
賣房若要申請「籌醫療費」的非自願性因素降稅,不是有重大疾病事實就可以過關,國稅局會嚴格其相關和必要性。圖為示意圖。 記者林澔一/攝影。 記者林澔一/攝影

本文共1997字

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

倪太太(化名)得到新北市樹林一處房地,這是婆婆贈與給她的,隔年賣了,房地合一稅高達1,272萬元。她趕緊更正,改申報非自願性因素,說賣來償債,不然房地要被拍賣,北區國稅局駁回,自己賣的不符合。她後來改主張說是籌婆婆醫藥費,又被駁回,國稅局拿出報稅資料,老公三年薪資509萬元,足以支付婆婆59萬元的醫藥費。

大家比較熟悉拍賣和調職、離職,可以申請適用房地合一稅的非自願性因素,倪太太的案子讓我們看到籌醫藥費這項,國稅局實務上是怎麼審核的。倪太太提起訴願,年初被財政部駁回,財政部和國稅局的看法一致。
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
本週免費看VIP文章,剩
或者
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:

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


彭博等8大外媒、深度內容、產業資料庫、早安經濟日報、台股明星賽、無廣告環境

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

免費加入

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、追蹤關鍵字.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

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

延伸閱讀

上一篇
稅稅唸學堂/竹科男調職美國賣婚房 非自願性因素竟沒過 房地合一稅多繳95萬
下一篇
報稅眉角報你知/民眾國外收入不屬於查調所得範圍 國稅局提醒應主動申報

相關

熱門

看更多

看更多

留言

完成

成功收藏,前往會員中心查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