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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岸風電 拚2035裝置量能20.6GW目標

提要

2016年至今年8月底止 裝置容量達1.9GW 未來將朝大水深區域推動前進

本文共797字

經濟日報 翁永全

臺灣欠缺離岸風電開發經驗,從2016年發展至2023年8月31日,共完成245座風力機,裝置容量達1.9GW,預計2025年全台將有14座離岸風場,裝置容量5.6GW。為確保2026年以後的市場延續性,公告2035年離岸風電累計裝置目標20.6GW,提升國際開發商的投資信心。

臺灣處在多颱風與地震環境,能源署採「先示範、次潛力、後區塊」3階段開發策略,穩定推動離岸風場建置,達成我國創能目標。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機制,業者須避開離岸風電場址敏感區位,經濟部更主動召集各部會,聯合審查業者所申請場址空間,明確場址空間設置的可行性。

參考歐洲離岸風電先驅國家發展趨勢,採取先以躉購制度來完備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,再由競價制度降低發展成本及永續產業。離岸風電費率已由「遴選」的躉購價格走向「競價」的企業購售電(CPPA),強化國際競爭力。

離岸風電的海事工程複雜度遠超過陸域風電,技術人員須在風浪起伏的工作船上操作起重機具、風浪過大時船隻須立即返航;風機零組件、基樁、水下基礎等重達數千公噸,從港口運輸至風場組裝、運送至海上進行安裝,都需精密計算安排。

近年受疫情影響,全球離岸風電進度延遲,能源署積極研擬防疫措施,降低疫情及邊境管制對工程影響,讓外籍船員順利來臺;也推動跨部會溝通平台,在既有規範下,找出可行的路。務實穩健推動下,離岸風電預計2025年累計裝置容量可達5.6GW政策目標,朝2050年40至55GW願景目標前進。

此外,能源署參考國際作法,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,未來離岸風電發電設置將不再限制領海內範圍,既有海域朝多元運用發展,有效發揮國土資源價值,拓展離岸風機開發潛能,助力RE100及2050年淨零達標。

離岸風電未來將朝大水深區域推動,水深甚至超過50公尺,經濟部亦規畫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並召開說明會議,廣徵各界意見,鼓勵業者投入浮動式離岸風電技術研發,提早布局,擴大離岸風電設置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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