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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閔傑:成立海洋能專責小組 完善配套加速發展

本文共711字

經濟日報 翁永全

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:台灣以海洋立國,走在能源轉型及永續低碳家園的路上,除了發展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,更要多元化邁進。海洋能為全日發電,可做為基載能源,對於加速實現淨零減碳、能源自主,以及國家永續、經濟發展、人民福祉至關重要。

全球海洋能發展正處於百家爭鳴階段,台灣具備各種不同海洋能源資源與發電條件,又有雄厚的機械及電子電機製造實力,可在全球海洋產業扮演重要角色。協會建議,政府應成立「海洋能專責推動小組」,投入更多資源加速發展,制定短中長期推動方針,完善法規及各種配套措施。

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。翁永全/攝影
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。翁永全/攝影

台灣是發展海洋能的最佳練兵場,以豐富的離岸風電產工程經驗為基礎,投入各種海洋能發電技術,累積足夠的開發、工程及運維經驗後,進而拓展海外市場。政府應善用優勢,帶領業者整合發展核心發電關鍵技術,加速技術落地應用,提升海洋產業競爭力。風、光的發展相對成熟,新興的海能洋發電連動龐大的藍色經濟產業,在資源分配上,需以前瞻眼光來規畫,也要得到社會的支持。

海洋能量浩大,全台估計開發潛力超過10GW,全球超過數百TW,隨著海域狀況需要的專業技術及設備均不同。15年前,國內已有零星的海洋能研究,至今尚未實現商轉,業者努力研發力圖經營轉型,但力量有限,期望由專責推動小組進行跨部會資源整合,借鏡國際經驗並展開跨產業合作,在兼顧環境生態保護下,政府及企業合力實現海洋能立足台灣、放眼全球。

加速發展海洋能發電,有助緩解產業面臨無綠能即無訂單的壓力與挑戰。協會呼籲,簡化場址申設程序、推動躉購費率分級分類制度、提供融資優惠利率等配套措施,鼓勵更多企業關注投入海洋能發電。需要大量綠能的企業應投入資金在海洋能技術研發,加速技術落地商轉,確保源源不絕的綠能供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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