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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能 再生能源新戰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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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 翁永全

台灣海洋能產業協會4月18日舉辦「第二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」,超過300人參加,不少與會者來自太陽光電業界,顯示海洋能的發展潛力受到更多關注,成為再生能源的新戰場。

理事長莊閔傑表示,全球積極減碳,應正視海洋能對於長期削減碳排放的貢獻。今年論壇從健全海洋能產業發展的環境出發,多面向探討如何加速海洋能發展,涵蓋政策法規、技術、市場投資三大主題,產官學界專家針對波浪能與海流能技術、投資機會、國際推動海洋能的金融投資方式等面向,提出精闢的見解。

莊閔傑指出,2023年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一年,未來可能再創高溫新紀錄,須採取更積極的減碳與調適策略,才能真正守護地球。各國相繼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,IEA《2023年淨零路徑圖》更提出,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須成長3倍,台灣的發展腳步必須再加速;2050年全球海洋能裝置容量將達300GW,可帶來減碳超過5億噸,創造3,400億美元生產總值、超過68萬個就業機會。

臺中市政府顧問蔡壁如(左起)、國家海洋研究院副院長翁健二、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...
臺中市政府顧問蔡壁如(左起)、國家海洋研究院副院長翁健二、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、海委會海洋資源處處長王茂城、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葉國樑出席「第二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」並合影。翁永全/攝影

海洋大學教授翁文凱建議根據波浪能、海流能不同型態,擬定短中長期策略及發展進程,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,政策鼓勵產學合作。中經院科政策評估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志言認為,歐洲的海洋能發展經驗對台灣具有啟示性,法國及南韓在潮汐能已有200多MW成績,台灣四周環海,坐擁金山,具備先天優勢。2022年已將海洋能列入2050淨零碳排路徑的前瞻能源開發項目。

能源署再生與前瞻能源發展組副組長鄭如閔表示,國際發展海洋能以市場帶動、技術推動、基礎建設、立法及監管為四大行動方案,值得參考;2030年預定建立MW級示範機組、2040年發展GW級陳列電廠、2050年推動大型電廠商轉。能源署正進行各類岸基式及離岸式海洋能潛力場址進行盤點,供業者開發。

海委會海洋資源處處長王茂城認為,海洋能產業發展涉及繁複的法規,須有效調和,設立單一平台可簡化申請程序,減少業者摸索的時間。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強調,推動淨零轉型,需跨部會組成平台來推動海洋能等淨零關鍵戰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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