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共1114字
公司大幅虧損,卻刻意製造鉅額盈餘。後來財報造假的事情被揭穿,股價重挫。受到損害的投資人告上法院,要求董事賠償。
法庭上,董事常提出許多理由,認為自己不須賠償,包括: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本文共1114字
公司大幅虧損,卻刻意製造鉅額盈餘。後來財報造假的事情被揭穿,股價重挫。受到損害的投資人告上法院,要求董事賠償。
法庭上,董事常提出許多理由,認為自己不須賠償,包括:
※ 歡迎用「轉貼」或「分享」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;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
曾任行政院副院長、大法官、司法院長,精通證交法、銀行法和公司法,在台灣法界輩份很高。他講法律深入淺出,在其筆下,「法條」化成一篇篇的故事、一個個實例,不再是無溫度又艱澀的東西。
完成
留言